“相关扶贫政策你们单位是怎样落实的?贫困户精准识别资料是否规范准确?群众对帮扶干部作风满意吗……”近日,瑞丽市纪委扶贫领域专项检查组对扶贫办、发改局、财政局3个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抽查,这样的检查在瑞丽已然成为常态。
今年以来,瑞丽市纪委以监督检查作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以精准监督护航“精准扶贫”,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检查8次,开展每月一抽查共5次。
突出问题导向。按照《瑞丽市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细则(试行)》,开展检查前,“量体裁衣”认真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,列出督查范围,突出主体责任,明确检查重点,做到心中有数。
强化检查核验。成立由派出纪工委组成的8个固定检查组,由市纪委党风室每月从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抽出1个以上乡镇和2户以上贫困户,制定出“督查清单”,交由相应的督查组对村“两委”、驻村扶贫工作队本月工作开展的扶贫工作、组织的实施扶贫项目、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;从7月份开始,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,由纪委班子成员带队,每月一次对市直相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,以督查促实,开展检查1次3个单位。
紧盯关键环节。督查过程中,督查组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、项目推进、资金使用等重要环节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,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,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;同时,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着重发力,设置扶贫领域监督信访举报箱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增强执纪监督实效。
严肃执纪问责。准确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脱贫攻坚政治责任,对督查中发现脱岗离岗或工作不作为、不务实、失职失责等问题的,坚决做到有错必究、有责必问;坚持零容忍,从严查处在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、优亲厚友、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等“四风”和腐败问题。去年以来,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3件,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。(杜永平)